导航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乡镇 > 部门 > 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执法 > 行政执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时间: 2017-11-23 10:07   来源: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机构:   点击:-

 

粤发改价格〔2017〕18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委)、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督委员会,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财税局、农业局、农业发展银行: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3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

                                              2017年3月15日   
 

附件:关于公布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pdf.pdf

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请您稍候…… ×

网站导航

底部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运维电话:(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件:

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4418030003

[粤ICP备05057909号]